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实验平台 >> 实验安全 >> 正文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日期:2013-05-28信息来源:

中央民族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 实验室是进行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为确保实验室安全,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使国家财产免遭损失,并优化学校环境,保证教学、科研的正常进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 实验室安全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化学危险品、放射性物品安全、仪器设备安全、保密安全等方面内容。
  •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有关安全规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
  • 各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指定一名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该室的安全工作。安全员对该室的安全负有检查、监督的责任,有权制止有碍安全的操作,纠正违章行为。
  • 所有在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统一认识,确保人身安全。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救助知识。
  • 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检查坚持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原则,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及时排除隐患,并做好技术安全工作档案。
  • 发生事故时,要积极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发生较大险情,应立即报警。
  •  对违反本规定的实验室和个人,学校、院(系)、保卫处、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令其限期整改。凡被责令整改的实验室,要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经各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
  • 各实验室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制定安全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并张挂在实验室明显地方,严格贯彻执行。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