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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日期:2015-12-31信息来源:

光电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1. 实验室是进行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对于安全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注意要建立健全保障安全的规章制度,要教育本室人员、研究生、学生自觉遵守安全制度。
  2. 实验室要有一位责任心强的教师任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要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要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
  3. 学生必须在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研究生的实验由导师负责。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并要有人监护。节假日及夜间进行实验应经实验室主任同意。
  4. 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
  5.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炉。停水、停电时要及时切断电源,关闭水龙头。
  6. 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管理好药品,对易燃、易爆、有毒药品要谨慎操作,做好防范措施,未用完的药品应严格按其性质注明标签存放箱柜内加锁严格保管。
  7. 严格看管好门户、水电、各种气瓶,下班前清理器材工具,应检查仪器电源是否关闭,关好窗户,锁好门。
  8. 如遇紧急情况:水灾,应及时关闭本大楼外或本楼层总水阀门;火灾,应及时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灭火,同时打"119"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
  9. 防盗是全室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人人必须提高警惕性,克服麻痹思想,重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0. 凡持有本实验室钥匙的人员,均不得随意将钥匙转借他人。
  11.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本人态度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