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一届本科教学督导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9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本科教学督导是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教学改革、助力教师成长、提升教学质量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校、院两级本科督导队伍建设,提高本科教学督导水平,结合学校督导工作实际,现开展新一届中央民族大学校、院两级本科教学督导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拥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历和经验,同行认可度较高。

(三)关注高等教育动态,及时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愿意且有能力引导、帮助教师改进教学。

(四)品行端正,客观公正,善于沟通,具备良好的信息素养。

(五)身体健康,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教学督导在聘期结束时不超过70周岁,二级教授可延至73周岁。

二、督导岗位类别

(一)校级本科教学督导组设专职督导和兼职督导。专职教学督导由退休教师担任,兼职教学督导由退出领导岗位的在职专任教师、或在教学领域有突出贡献的在职专任教师担任。

(二)院级教学督导组设兼职督导岗位。兼职督导岗位由在职专任教师担任。

三、工作职责和要求等

(一)校级本科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要求如下:

1.课程教学质量检查。以随堂听课、在线听课为主,专职督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门次,兼职督导不少于15门次,每次听课不少于1课时。对课程各环节、教风和学风等进行督导检查,指导教师教学并反馈抽查情况等。

2.教学工作专项督查。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开展学期初、学期中教学检查、学期末考试抽查与考场巡查、教学文档规范性抽查,协同开展审核评估、专业评估等专项工作。

3.院级督导工作指导。定期听取院级督导组的工作汇报并给予工作指导。

校级教学督导组具体工作要求和职责等内容详见附件1。

(二)院级教学督导组具体工作要求和职责等由各学院参照《中央民族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制定。

四、选聘程序

(一)校级本科教学督导组

1.个人申请。有意愿且符合聘任条件的教师填写《中央民族大学校级本科教学督导人选申报表》,申请专职督导岗位教师请将电子版发送至minye@muc.edu.cn邮箱,申请兼职督导岗位教师请将纸质版提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申报专职督导岗位教师无需学院审核,申报兼职督导岗位教师由各学院根据聘任条件,结合学院工作实际认真考察,在申报表中填写意见,将通过审核的申报表和汇总表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学质量科。

3.学校对督导岗位申报人选进行审议并确定最终名单,每届聘期一般为三年。

(二)院级本科教学督导组

院级本科教学督导成员由各学院组织遴选,经党政联席会审议后产生。

五、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按照《中央民族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结合单位实际,制定院级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明确组织结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保障机制等内容。本次院级教学督导选聘工作中有关工作职责和遴选程序等内容以各学院制定的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请各学院将本单位制定的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文件和院级本科教学督导名单汇总表盖章纸质版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备案。

以上所有工作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